招标人:方城县公安局
代理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编号:001号
一、方城县公安局2012年度装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第19页34.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及计分方法变更如下:
A、评标标准
1、投标报价得分(60分)
(1)招标控制价在投标截止日期七天前公布,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报价计分方法:
投标人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为满分60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低报价1万元在满分(60分)基础上扣2分,扣完为止。
2、技术要求及规格 (18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所有投标设备技术要求、规格等进行综合评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22分;投标人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人要求,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
3、实施方案 (10分)
设备安装方案编制的合理可行性,对不可预见因素的预测;实施步骤、进度安排、质量保证措施等情况。方案优良6~10分,方案一般1~5分。
4、业绩(3分)
企业自2008年以来承建的类似项目合同,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业绩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开标时以原件为准)
5、工期要求(3分)
满足招标文件工期要求者得2分,每提前一天加0.5分,最多加1分。
6、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6分)
(1)质保期内、外的服务承诺 (0-2分)
(2)对招标人有详细的人员培训计划 (0-2分)
(3)其它实质性优惠条件 (0-2分)
B、计分方法
评委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按照评分办法,统一认定投标人的硬指标分值;加上评委个人评判分值,得出每个评委评标分数。
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过程得分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三位,最终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3年8月13日上午09:30分
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二开标室
各投标人收到此文件后请按回复函格式加盖单位公章回复至bjdhzz@163.com
2013年7月25日
回 复 函
方城县公安局:
我公司已收到方城县公安局2012年度装备采购项目补遗001号补充通知。对此通知无任何异议。并保证准时参加本次开标会议。
投标单位: (签字)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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