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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及网络租用”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 2017-06-16 15:57:5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方城县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及网络租用”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方城县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及网络租用”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专家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方城县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及网络租用”项目

2.采购人:方城县地方税务局

3.采购内容:方城县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及网络租用”

4.项目预算金额:58.9784万元

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实现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互联网+税务”、“数字人事”和河南省地税局“科技地税”的建设计划,落实总局和省局不断提高服务质效的创新精神,以信息化提升税务的工作效率,更好实现为纳税人服务的目标,方城县地方税务局拟租用移动通讯商的网络线路,接入并运行移动办公系统。因省局已经建好相关的平台并购置了相应的设备和软件,方城县地方税务局必须与省局保持一致,实现与省局的无缝对接。方城县地方税务局“移动办公系统及网络租用”项目中,前期租赁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方城县分公司提供且机房由联通公司托管维护。为保持数据一致性及与上级对接的需求,同时税务办公系统有保密要求,现有通信网络运营商只有联通公司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方城分公司

地址:方城县人民路293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

经专家论证,此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同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详见附件:专家论证意见表  

六、论证专家名单

 

工作单位

技术职称

曾显厚

南阳市宛城教体局

高级教师

王廷娥

南阳市国库支付局

高级会计师

 

河南震世律师事务所

高级律师

七、本公示有效期限:2017616日起至 2017623日止(不含节假日)

八、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方城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0377-67263219

  址:方城县育才路91号(方城县财政局)

采购人:方城县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沙先生               联系电话:15237735370

  址:方城县凤瑞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738777735

  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加盖公章(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实事理由等)形式递交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方城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017616

 


附件下载:专家论证意见.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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