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X-20130816-036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方城县公安局通讯塔采购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方城县公安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已落实。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方城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 采购内容:
通讯塔一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供应商必须具有安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项目主要设备原厂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7日至8月3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5.2报名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方城县文化路东延计划生育服务站五楼政府采购交易科)。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2000元,缴纳截止日期2013年9月2日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且转账时应在汇款附言(备注)栏严格按照规定填写。未按要求填写致使保证金无法识别的,视为未提交或未准时到账。
本项目填写规定如下:方城县公安局通讯塔采购项目。为有效保护投标人信息,交易中心在本项目开标前不获悉投标人保证金是否到账,不开具保证金收款收据,以缴纳日期截止时银行到账确认单为准。为确保各投标人顺利进场交易,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敬请自行到汇出行查询。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保证金(政府采购)专用户信息如下:
单位全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南方城凤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603010101421000618
行 号:320513400012
5.4报名必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人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各项要求查验经年检合格的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必须逐页加盖公章。)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9月4日上午 9:30;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方城县文化路东延计划生育服务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方城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赵锐
电 话:13607635066
采购代理机构: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曹女士
联系电话: 0377-60202991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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