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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交易项目进场受理所需资料

发布时间: 2017-12-07 11:30: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国资交易类项目进场受理所需资料

 

1、资产处置报告及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公室或国资营运中心的批示

2、产权处置实施方案

3、处置方的承诺函

4、处置方的法人授权书

5、处置方处理该标的的相关会议记录

6、产权证明文件(土地证、房产证等)

7、有效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的备案或核准文件

8、处置方的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9、处置方的处置要求

10、处置标的的基本情况说明

11、处置标的未做银行贷款抵押和担保的证明;若设有担保或抵押,应提供担保或抵押合同、担保或抵押登记证等文件,以及符合《担保法》规定的处置方案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并写明“与原件一致”。

 

 


附件下载:国资交易类项目进场受理所需资料修改2017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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