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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出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问责办法

发布时间: 2015-05-08 15:35:0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浏览次数:

近日,宿豫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宿豫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问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该区规范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该《办法》重点突出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实行权责统一,实事求是,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问责原则。

二是对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问责。该《办法》明确规定招标人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场外交易,或采取邀请招标、直接发包等方式招标的等14种行为应当问责。

三是对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进行问责。该《办法》明确规定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审批、备案等事项或超越法定监督职责范围进行监督的;非法干涉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编制等8种行为应当问责。

该《办法》的出台实现了对招标人、招标监督人及从事招标工作的相关人员的约束,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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