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43号)和《河南省拟保留的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验收方案》(豫公管办〔2016〕11号)的安排部署,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组成六个验收组,于2016年12月20日至12月24日,分区域对全省范围内首次验收未达标的38个拟保留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改情况进行了复验。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复验总体情况
经省验收组实地对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制机制建设、平台场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等软硬件系统的综合检验,总体来看,此次需要复验整改的各地政府高度重视,能够把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及建设工作摆上日程,能够依照整改通知迅速行动,采取多种措施,取得了明显实效,进一步把全省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又推上了新的高度。许昌市、驻马店市、安阳市、焦作市等省辖市的部分县(市)整改得力、效果明显;信阳市、南阳市、新乡市、漯河市、三门峡市、鹤壁市的部分县(市)起步晚、起点高、要求严,处于加紧推进阶段;但郑州市、商丘市两市存在重视不足、推进力度不够、工作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巩义市、睢县、淇县等地领导重视不够、整改不力、工作缓慢,影响了全省平台建设整体工作推进,同时也影响了与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互联互通和交易数据推送等工作。
二、大部分县(市)整改得力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此次需要复验整改的县(市)强力推进,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重视程度高、工作措施实、推进节奏快,在短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体制机制、场所改造、信息化建设等板块的整改任务,成功进入全省县(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复验达标行列。长葛市、汤阴县、修武县、临颍县、义马市、淅川县等部署周密,督促有力,推进扎实;罗山县、(南阳市)卧龙区、鹿邑县、息县、登封市等整改工作推进较好,在交易平台管理、运行机制、平台场所改造、信息化硬件设施配置等方面整改建设效果明显,完成了预期复验达标任务。
三、持续推进县(市)整合
一是公布合格名单。对本次复验合格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将向社会予以公告;对复验仍未达标且重视不足、整改不力、几无进展的,取消其保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资格,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今后不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二是推进平台完善。对率先完成平台整合的先进县(市),加强指导,进一步提升整合标准和效果,促使成为全省的标杆;对基本完成平台整合的县(市),加强督促,促使其全面完成整合任务,尽快进入第一梯队,从而使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在全国上台阶、创一流。
三是组织抽检复核。对整合验收合格的县(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回头看”活动,对验收提出的整改措施实施随机抽检,跨区互验,巩固成果。
希望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紧紧围绕全面完成达标验收的目标,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步伐,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再上新台阶、再上新水平;对照验收标准,尚有差距的市、县要以先进为标杆,加力推进,加紧整改,充分发挥后发优势,迎头赶上,真正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尽快建起来、系统联起来、数据用起来”的指示,形成国家、省、市、县交易平台体系纵横贯通,为经济建设和深化公共资源体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特此通报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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