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C-J-20200731-078
2、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8月4日
5、评审日期:2020年8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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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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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提升改造 |
河南中建名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南阳市宛城区孔明南路建业凯旋广场10号楼 |
175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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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招标范围 |
质量标准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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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城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提升改造项目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 |
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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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磋商小组名单:罗丽亚(主任评委)、孙景凡、张光秀(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中标人以现金或者转账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175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县计划生育服务站5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202925
2、监督部门:方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322MB0X73496X
联系人:葛先生
电 话:0377-67263219
地 址: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
3、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方城县凤瑞街道办事处七峰大道紫云轩小区西南侧110米
联系人: 金祥贺
电 话:15237769968
4、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候海洋
联系电话:0371-63899156 18538253866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层
5、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祥贺
电 话:15237769968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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