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ZC-G-20201230-152
2、 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特许经营权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2月30日
5、 评审日期:2021年1月2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方城县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运营;
2、质量要求:符合省、市、县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服务的相关规定;
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4、服务期限(特许经营期限):15年。
三、 成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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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服务期限(特许经营期限) |
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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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方城县城区建筑垃圾清运处置管理运营 |
河南易运信达运输有限公司 |
方城县城关镇方舟城商铺117号 |
15年 |
符合省、市、县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运输、处置服务的相关规定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周丽珍(主任评委)、周继文、熊茜、李学涛、王新征(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2.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5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www.fcxggzy.com)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县计划生育服务站5楼、6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202925
2.监督部门:方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322MB0X73496X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方式:0377-67263219
地 址:方城县城关镇育才路
3.采购人:方城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方城县张骞大道
联系人:周震坤
联系方式:18637750566
4. 采购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8号楼9楼
联系人:任炜剑
联系方式:18736681380
5.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震坤
联系方式:18637750566
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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