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C-J-20210816-076
2、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8月24日
5、评审日期:2021年9月8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方城县江淮大道春华路、张骞大道许南路口、方社五岔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标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三、成交情况
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文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2号楼5单元801
中标内容:方城县江淮大道春华路、张骞大道许南路口、方社五岔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设备采购安装
中标金额:915000.00元
联系人:安博
联系电话:18039333365
四、评标专家名单:胡焕武(业主评委) 、谢非(组长)、刘双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费参照发改委【2011】534 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 号)规定,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招标代理费为:13725.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成交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www.fcxggzy.com)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上述中标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段县计划生育服务站5楼、6楼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377-60202925
监督部门:方城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11322MB0X73496X
联系人:葛先生
联系方式:0377-67263219
采购人:方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837700707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
采购代理机构: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993170708
地址:邹城市太平东路277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朝
联系方式:13837700707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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