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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4-01-13 09:05:2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方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编号:ZC-G-20131010-05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方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ZC-G-20131010-050

2.3招标范围:212/12/12门的乘客电梯,额定载重:1000公斤,额定速度:1.6m/s(包括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2.4 建设地点:方城县

2.5 交货及安装期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

计划工期:货到现场3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20131210日至1216日,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五、结果信息:

本项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因有效投标文件递交不足三家,本次招标失败。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方城县公安局

联 系 人:井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31367

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6

传 真:0371—65585906

公示期:2014113日——2014115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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