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及2015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
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
结果公示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方城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及2015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及2015年提前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G-20151102-079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5年11月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1月27日
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李善民 徐强 朱付军 宋定宇 贾玉印
四、中标结果
第一标段中标人: 南阳永伦电子有限公司
中标价:139.8600万元
中标人地址:南阳市车站路百乐大厦2楼2090室
中标内容:业务技术装备、业务综合保障装备等
第二标段中标人: 南阳威佳运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40.7000万元
中标人地址:南阳市312国道袁庄村
中标内容:防暴处突装备(囚车、刑场指挥车)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方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0377-65075965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青年路145号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8室
联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567259111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方城县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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