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就方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G-20170222-025;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7年2月23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 年3月16日
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巴云军、白延林、胡新堂、王瑞峰、王新征
四、评审结果:
第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陕西银河消防科技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485000.00元
供应商联系人:刘佳波
供应商联系方式:0917-8801116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20路417号
采购内容:水罐/泡沫消防车2辆
五、联系事宜
招标人:方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377-67218119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封先生
电话:0377-61167899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131号中原农科楼三楼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原授权代表需提供公司缴纳的自投标截止前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方城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7 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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