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人民法院2015-2016年审判服装及法警服装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方城县人民法院委托,就方城县人民法院2015-2016年审判服装及法警服装采购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人民法院2015-2016年审判服装及法警服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G-20170221-024;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7年2月2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7年3月22日
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张晓鹃、海燕、魏鸣、王金有、王桂新
四、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104108.00元
供应商联系人:贺淑珍
供应商联系方式:13333636044
供应商地址:浙江奉化市江口街道江宁路47号
采购内容:采购服装一批(含法官服、法警服、战训服)
五、联系事宜
招标人:方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莉
电话: 0377-65075965
招标代理: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严女士
电话:0371-55022101 18638645514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中亨大厦713室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原授权代表需提供公司缴纳的自投标截止前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方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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