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红绿灯及电子卡口设备购置项目(二次)结果公示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方城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红绿灯及电子卡口设备购置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方城县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红绿灯及电子卡口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ZC-G-20171103-109
四、招标范围:根据项目需要,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7年12月 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评标日期:2017年12月27日
八、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
十、评标结果:
中标单位:河南华邦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叁佰肆拾柒万玖仟零贰拾元贰角(¥:3479020.2)
中标内容: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交通信号灯系统、渠化右转道电子卡口系统
法定代表人:冯玉鸣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64号(真菌试验厂)2楼206号
质量保证:三年。
联系人:于丹丹
电话:0371-65710662
十一、联系事宜:
招标 人:方城县公安局
联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9384063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金先生
电 话:18637777536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件、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7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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