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2017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第十四标段废标公示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方城县经济作物管理站的委托,就方城县2017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方城县经济作物管理站
二、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方城县2017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油料种植类项目
招标编号:ZC-G-20180202-021
四、招标内容:花生良种、化肥、农药、农机具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本次招标公告于2018年2月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fcxggzy.com)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评标日期:2018年2月27日
八、评标地点: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崔学军、张振生、曾广成、李保全、王萌、王瑞民、王雪涛
十、评标结果:
本项目第十四标段,由于中标单位(河南农贝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中标候选单位(郑州民丰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郑州竹秀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审查资料中《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没有农药经营项目而被质疑,经本标段评标委员会口头委托,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业主评委再次对该标段进行资格审查,重新对该标段进行评审,做出废除该标段中标结果的处理。
十一、联系事宜:
采 购 人:方城县经济作物管理站
联 系 人:冯先生、李先生
电 话:13849711634、137821328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564935588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件、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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