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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自然资源局、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 2022-09-30 15:14:4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公示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方城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2920日至2022929日公开挂牌出让6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2022-7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地块位置

开发区广阳园区中南大道东侧、广兴路北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65491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922

受让单位

南阳弘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7%,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5%,投资强度及亩均税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 号)和《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豫国土资发〔200821 号)规定“亩均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234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一般不低于18万元/亩”执行。亩均产值、就业人数、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等其他控制性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基础设施配套以目前实际达到的基础设施程度为准。 建设条件:1、该宗地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一规划及要求进行建设;2、建筑退界执行规划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要严格按照环评、消防、抗震、人防等单位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4、其它条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备注

 

 

地块编号

2022-7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地块位置

开发区广阳园区中南大道西侧、新李路北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239359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61

受让单位

河南神州灵山新材料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7%,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5%,投资强度及亩均税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 号)和《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豫国土资发〔200821 号)规定“亩均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234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一般不低于18万元/亩”执行。亩均产值、就业人数、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等其他控制性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基础设施配套以目前实际达到的基础设施程度为准。 建设条件:1、该宗地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一规划及要求进行建设;2、建筑退界执行规划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要严格按照环评、消防、抗震、人防等单位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4、其它条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备注

 

 

地块编号

2022-8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地块位置

开发区广阳园区中南大道东侧、广兴路北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259079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840

受让单位

南阳弘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7%,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5%,投资强度及亩均税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 号)和《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豫国土资发〔200821 号)规定“亩均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234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一般不低于18万元/亩”执行。亩均产值、就业人数、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等其他控制性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基础设施配套以目前实际达到的基础设施程度为准。 建设条件:1、该宗地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一规划及要求进行建设;2、建筑退界执行规划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要严格按照环评、消防、抗震、人防等单位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4、其它条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备注

 

 

地块编号

2022-8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地块位置

开发区广阳园区中南大道东侧、广兴路南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2.836023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715

受让单位

南阳弘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7%,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5%,投资强度及亩均税收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豫政〔201566 号)和《河南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豫国土资发〔200821 号)规定“亩均投资强度一般不低于234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一般不低于18万元/亩”执行。亩均产值、就业人数、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等其他控制性指标严格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基础设施配套以目前实际达到的基础设施程度为准。 建设条件:1、该宗地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一规划及要求进行建设;2、建筑退界执行规划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要严格按照环评、消防、抗震、人防等单位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4、其它条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备注

 

 

地块编号

2022-8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地块位置

杨集镇省道S233东侧、宛北水泥厂北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3.175361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785

受让单位

方城县宛北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7%,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5%。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基础设施配套以目前实际达到的基础设施程度为准。 建设条件:1、该宗地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一规划及要求进行建设;2、建筑退界等执行规划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3、要严格按照环评、消防、抗震、人防等单位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4、其它条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备注

 

 

地块编号

2022-8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地块位置

杨集镇省道S233东侧、宛北水泥厂南侧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4.549657

出让年限

50

成交价(万元)

1124

受让单位

方城县宛北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条件   

规划指标为:0.8≤容积率≤3.0,建筑系数≥40%1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建设用地面积比例≤7%,且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15%。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年限50年,基础设施配套以目前实际达到的基础设施程度为准。建设条件:1、该宗地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统一规划及要求进行建设;2、建筑退界等执行规划要求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3、要严格按照环评、消防、抗震、人防等单位的规范要求进行建设;4、其它条件要严格按照相关设计规范执行。

备注

 

 

二、公示期

2022930日至2022107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方城县人民路227

邮政编码:473200

联系电话:0377-67232845

联 系 人:耿女士

 

方城县自然资源局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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