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赵河镇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宛农综办【20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招标人为方城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为JZ-G-20130506-01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对本项目有意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方城县赵河镇;
2.2工期要求:第1-26标段工期120日历天;第27-29标段工期6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二十九个施工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第一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二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三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四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五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六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七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八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九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十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十一标段:机电井工程、埋设管道工程、输电线路工程;
第十二标段:高压输变电线路工程;
第十三标段:高压输变电线工程;
第十四标段:平板桥工程;
第十五标段:平板桥工程;
第十六标段:渠道衬砌工程以及渠系建筑物工程;
第十七标段:渠道衬砌工程以及渠系建筑物工程;
第十八标段:平板桥、倒虹吸、田间道路工程;
第十九标段:平板桥、倒虹吸、田间道路工程;
第二十标段:平板桥、倒虹吸、田间道路工程;
第二十一标段:平板桥、田间道路工程;
第二十二标段:平板桥、田间道路工程;
第二十三标段:平板桥、田间道路工程;
第二十四段:平板桥、田间道路工程;
第二十五段:平板桥、田间道路工程;
第二十六段:砂石路工程;
第二十七标段:机械翻耕,土壤改良工程;
第二十八标段:沟渠疏浚工程;
第二十九标段:农田林网工程;
监理标段:本项目29个施工标段的施工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11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有凿井作业资质)或凿井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2010年5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须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四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按标段顺序只能中二个标段,而且项目经理不能重复。
3.2 第12-13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2010年5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须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多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按标段顺序只能中一个标段。
3.3 第14-17、27、28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010年5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须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四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按标段顺序只能中二个标段,而且项目经理不能重复。
3.4第18-26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2010年5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须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一个投标人可以投报四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按标段顺序只能中二个标段,而且项目经理不能重复。
3.5 第29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4)2010年5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须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6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总监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4)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至少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一人为总监);
(5)2010年5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8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报名截止后由招标人统一组织查询。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申请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一套,单独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经检察机关查询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5月14日至2013年5月18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东延计划生育服务站五楼),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招标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查验后退回投标人,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
5.2本次招标文件及图纸等售价500元/套, 请于2013年5月20日至2013年5月22日(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到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方城县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377-6723189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893770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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