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规范交易程序
为做好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近期会同县发改委、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公共资源交易程序。
一是严格项目审批备案程序。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所需材料由县住建局把关,招标文件由县住建局审查备案后,县发改委对项目招标方案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审批或核准。二是完善过程监督。项目进入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后,从发布招标公告、上传招标文件,到投标报名、递交投标保证金,全过程实行电子化,并邀请相关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全程进行监督,杜绝人为因素干扰。三是明确投诉处理主体。中标结果公示后,由县住建局负责受理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项目的异议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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