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现场监管的通知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
依据《关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评价系统启用的通知》(豫公管办【2019】14号)关于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全覆盖,规范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服务行为和行政监管部门交易监管的相关工作要求,自6月3日起在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招投标项目必须将现场监管情况录入河南省公共资源在线监管平台评价系统。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1、建设工程项目抽取专家时(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向信息股提交《专家抽取监管情况登记表》,由信息股操作人员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共资源在线监管评价系统。
2、开标结束后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开标现场监管情况登记表》,由中心项目负责人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共资源在线监管评价系统。
3、评标结束后向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现场监管情况登记表》,由中心项目负责人将相关信息录入公共资源在线监管评价系统。
4、各招标人(代理机构)在业务系统操作时应做到“一看二审三复核”,确保各项录入数据的规范性、准确性。
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建立通报制度,对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发现的错误数据对涉及的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通报,纳入信用评价体系。
附件:
1、《专家抽取监管情况登记表》、《开标现场监管情况登记表》、《评标现场监管情况登记表》
2、《关于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在线监管平台评价系统启用的通知》(豫公管办【2019】14号)
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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