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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级公共资源项目必须全在交易平台配置

发布时间: 2014-01-14 15:23:3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菏泽日报    浏览次数: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武占民)日前,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联席会议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市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2013年第一批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的通知》要求,将应进场的市场配置项目全部进入市交易平台进行配置。

通知指出,绝大多数部门和单位能够按照市政府要求对市场配置项目进入交易平台配置,但仍有个别单位对文件要求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我行我素,应进场项目不能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配置,严重影响了全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整体工作的开展,这种行为必须予以坚决纠正。

通知要求,为确保全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顺利推进,应进场配置项目必须进场配置。实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是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是预防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凡列入第一批公共资源市场配置目录的市级项目,以及市级以上政府投资的交通、公路、建设、水利、技改、信息、重点建设等工程项目,必须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配置,这是做好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底线,任何单位不得触犯。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必须履职尽责。各行业监督部门要认清形势,维护大局,大胆负责,真抓敢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该进场配置的全部进场配置,绝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绝不允许在推进改革重大举措上打“小算盘”、搞“小九九”。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力推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单位必须严肃处理。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仍不进场配置的,一律停止相关资金支付、一律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律全市通报批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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