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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县司法局创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试点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0-18 15:34:57   作者:财政厅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方财磋商采购-2022-17
2、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司法局创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试点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0月18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方财磋商采购-2022-17-1 “省级智慧矫正中心”试点设备采购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40号院1号楼 1,020,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兴黎 、闫建伟 、谢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和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费15300元(不含税)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现金形式交至代理公司。
收费金额:15,3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http://ggzyjy.fangcheng.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法律法规依据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城县司法局
地址:方城县幸福路
联系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377-67525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隆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溧河物流园电商大厦802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7-67263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宏亮
联系方式:0377-67525608



附件下载:方城县司法局创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试点设备采购项目(本文件只提供阅读查看。如需投标请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pdf
                 分项报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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