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网讯 (通讯员 王松峰 李相梧)2014年3月3日上午,方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认真学习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法规〔2014〕344号,以下简称《通知》),讨论了相关事宜。
与会人员认为,《通知》指出了目前招投标活动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违法行为,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责定位,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行为,为今后交易中心规范运行指明了方向。县交易中心决定对部分工作流程根据《通知》要求加以调整:一是改变代理机构管理方式。今年交易中心不再要求代理机构登记备案,但为了确保招标人选取到资质可靠的代理机构,交易中心采取信息录入的方式了解代理机构的资质条件,公示后由招标人自主选择,代理机构信息的录入采取随到随录,不做时限要求,交易中心对代理机构的考评工作暂停。二是明确职责定位。交易中心仅对招标公告中的报名时间、标书款额度以及与交易中心有关的内容把关;标前协调会由招标人召集。三是改变现场监督模式。今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再进入开、评标区监督,由监察和行政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四是优化部分业务流程。交易中心不再代理政府采购中的询价项目,采取集中打包的形式由代理机构代理;交易中心不再代收标书款,由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现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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